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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济适用房别“变质走形”

2000-02-23 来源:生活时报 中国房地产报 赵谋 我有话说

经济适用房以低价位吸引着众多的消费者,但有报道说,因购房者有“一步到位”的强烈愿望,于是,有些地区承担经济适用房建设的单位,为了适应这种市场需求,便调整了以中、小套为主的方针,将住宅套型全部改成大套,每套的建筑面积高达120-150平方米。

读完这则消息,不禁使人疑窦丛生:经济适用房套型面积的快速膨胀,是否客观反映了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?

为了增加住宅的有效供应,确保小康住房目标的实现,国家制定了建设经济适用房一系列的优惠政策:拨出大笔专项贷款资金、用地由出让改为划拨、减半收取各种建设规费等等。种种措施的实行,旨在最大程度地降低成本,使经济适用房的价格能够为广大中、低收入家庭所接受。

住房使用制度的改革,使住房商品化的进程明显加快,大量的商品房面向市场。建设经济适用房作为政府解决住房问题的重要措施,是整个住房商品化过程中的有机环节。两种供应住宅的方式,相辅相成。

为了保证不同的住房供应方式都能正常运作,对购房对象必须有一个操作性很强的政策界线。换句话说,要明确谁符合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条件,谁只能买商品房,要泾渭分明,不能模棱两可,随意性更不能太大。否则,就难以贯彻政府的住房政策,影响房地产市场的正常运作,并给一些人以可乘之机。

原则上讲,经济适用房的供应对象是广大中、低收入的家庭,但这项政策还处于完善阶段,目前尚缺乏必要的可操作的前提条件。因为,如何区别家庭的收入不是个简单的问题。除了出了名的大款,绝大多数家庭属工薪阶层,理应归入中、低收入家庭的范畴。即使收入丰厚的家庭,其成员中还有拿工资的,他们仍可以自称是中、低收入者。就整个社会来说,目前还没有一个权威部门来判定家庭的收入标准,也不会有哪个家庭主动提出这样的鉴别要求。依照中国人“富不外露”的传统心理,谁都不会承认自己家已跨入高收入家庭行列。在这样的宏观背景下,要求经济适用房的销售者,对每一位买主作出属于哪一种家庭类型的判断绝非易事。

购房对象不作任何限制,使价格上有优势的经济适用房受到市场的青睐。在住房需求向小康迈进的今天,有能力购买住房的消费者热衷于大户型的经济适用房,也毫不奇怪。问题是这样一来,经济适用房销售对象的外延被无限放大,它既可能为中低收入家庭雪中送炭,也可能给“腰缠万贯”的业主锦上添花!

经济适用房的建设如果任其自由发展,不加必要的控制,把户型搞得很大,满足那些具备了购买商品房条件的客户的需要,客观上违背了制定建设经济适用房政策的初衷,政府对经济适用房的投入也变得毫无意义。

显然,经济适用房户型的快速膨胀,不完全是市场需求行情的变化,它反映了经济适用住房供应体制上还有疏漏。今年,全国各地经济适用房的销售对象,是事关经济适用房政策整体效应发挥,事关住宅商品化能否顺利实现的一项不可忽视的“民心工程”,不可等闲视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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